市监局光明局公明所开展退热类药品上报制度专项检查

 按照《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零售药店落实退热类药品购买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拉网式巡查的通知》有关部署要求,市市场监管局公明所联合稽查科发挥科所联动优势,全力投入到抗疫工作中,对公明街道辖区药店开展拉网式巡查,重点检查各药店落实退热类药品上报制度相关工作,坚决筑牢辖区内药店疫情防控安全防线。

  按照《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零售药店落实退热类药品购买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拉网式巡查的通知》有关部署要求,市市场监管局公明所联合稽查科发挥科所联动优势,全力投入到抗疫工作中,对公明街道辖区药店开展拉网式巡查,重点检查各药店落实退热类药品上报制度相关工作,坚决筑牢辖区内药店疫情防控安全防线。

  一是在入门处检查各药店自动测量体温仪器是否开启,要求药店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佩戴口罩,并督促入店人员佩戴口罩。二是查看各药店销售后台记录,对照省局退热药品目录抽查近期退热感冒药销售记录,并分别登录市疫情防控(新冠肺炎)监测与数据分析平台、省局智慧食药监平台,查看各药店的退热药销售数据是否及时上传,是否完整登记购药和人员信息和体温记录。三是随机抽查药店店员是否熟悉登记报告制度要求,是否熟悉系统操作使用。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督促各药店杜绝麻痹思想,增强风险意识,落实好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发挥药店“哨点”作用。2021年6月1日共检查药店35家,责令改正8家。其中1家药店存在大量数据迟报漏报瞒报的情况,执法人员依法对其关停整改7天。

  下一步,公明所在开展药店专项检查时将从细检查、从实监管、从严查处,确保药店疫情防控工作落细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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