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抗震治理条例》实施后 这些行为将重罚

9月27日,***新闻办公室召开***政策例行吹风会。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张小宏介绍了《建设工程抗震治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情况。据悉,该《条例》差不多***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正式颁布,9月1日起正式施行。
会上,司法部立法四局局长黄祎表示,《条例》中明确规定,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虚假的检测数据或者检测报告、抗震性能鉴定机构出具虚假鉴定结果等行为,除设定一定数额的罚款措施外,情节严重的,对相关单位及其直截了当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截了当责任人员,依法设定吊销资质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以及限制从业等处罚措施。
农村房屋抗震设防性能不足?加把“安全锁”
我国是一个地震多发频发的国家,大约58%以上的国土、55%的人口处于7度以上地震高烈度区。在地震灾害中,相当部分的人员伤亡要紧由建筑物倒塌造成。而相较于都市来讲,农村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性能更弱。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司长曲琦在会上指出,《条例》制定过程中,各地普遍反映,农村的房屋建设缺乏监管,抗震设防性能不足,发生地震时遭受的损失也最大。
另据红星新闻记者了解,近些年来,住建部也在大力推进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支持设防烈度7度以上的地区农户实施农房抗震改造,努力提升农房的抗震安全水平。
比如,在今年云南漾濞6.4级地震和青海玛多7.4级地震当中,抗震加固后的农房大多经受住了地震考验,没有发生一起因为房屋倒塌造成的人员死亡。用曲琦的话讲:“加固以后的这些农房,也成了农民的‘保命房’‘安心房’。”
那么,新出台的《条例》又将如何进一步“加固”农村建设工程?对此,曲琦回应称,为了系统解决农村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存在的咨询题和短板,在《条例》中要紧从四个方面做出进一步规范。
一是各级**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村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治理;二是对经鉴定抗震能力不足的农村村民住宅和乡村公共设施的抗震加固,要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三是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移民搬迁、灾后恢复重建的时候,应当保证建设工程达到抗震设防强制性标准;四是**要编制发放适用于农村的抗震技术图集,并做好指导服务、技术培训、示范推广等工作。
曲琦表示,下一步,住建部也将会同有关部门,接着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有序开展地震高烈度设防区农房抗震改造,建立健全农房建设治理服务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农房抗震防灾能力。
抗震性能鉴定机构出具虚假报告?重罚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条例》的一大亮点,是明确了各方的法律责任。换言之,假如因建设工程抗震能力不足,导致群众重大生命财产损失,将面临更加具体的处罚。
对此,司法部立法四局局长黄祎在会上回应称,为确保《条例》所确立的制度措施能够真正落到实处,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条例》设定了特别严格的法律责任,强化责任追究。
黄祎指出,从法律主体的规定来看,《条例》加大了对建设工程抗震相关主体的处罚力度。黄祎表示,在做好与《防震减灾法》《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治理条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衔接的前提下,《条例》进一步强化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和抗震性能鉴定机构等相关主体的责任追究,特不是加大了对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处罚力度。
黄祎表示,关于违反《条例》规定的违法行为,规定了责令停止施工、罚款、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终身禁止从事相关业务等处罚措施。
此外,《条例》中提出,将重罚出具虚假报告的违法行为。黄祎表示,《条例》中明确规定,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虚假的检测数据或者检测报告、抗震性能鉴定机构出具虚假鉴定结果等行为,除设定一定数额的罚款措施外,情节严重的,对相关单位及其直截了当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截了当责任人员,依法设定吊销资质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以及限制从业等处罚措施。
红星新闻记者 杨雨奇 吴阳 北京报道
实习编辑 向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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