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不孕致死公婆丈夫获刑 分别判刑多久?

【女子不孕致死公婆丈夫获刑】 2021年5月14日,山东省禹城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审被告人张吉林、刘兰英、张丙故意伤害、虐待一案。

  【女子不孕致死公婆丈夫获刑】2021年5月14日,山东省禹城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审被告人张吉林、刘兰英、张丙故意伤害、虐待一案。禹城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害人方洋洋之母杨兰的诉讼代理人,被告人张吉林、刘兰英、张丙及其辩护人,鉴定人到庭参加诉讼。

  法院经再审查明,2017年1月24日,被害人方洋洋与张丙登记结婚后,二人与张丙的父母张吉林、刘兰英共同生活。张吉林、刘兰英、张丙因方洋洋没有生育等原因对其心生不满。自2018年8月至2019年1月,张吉林、刘兰英、张丙采取殴打身体、冻饿罚站等方式,致方洋洋重度营养不良,身体虚弱,全身多处冻伤。2019年1月31日,张吉林借故又用木棍殴打方洋洋三次,刘兰英用木棍殴打方洋洋一次。当晚,刘兰英、张丙发现方洋洋呼叫无应答后,张丙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医生到达后确认方洋洋已死亡。

  法庭当庭宣判,撤销禹城法院(2019)鲁1482刑初165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原审被告人张吉林有期徒刑十一年、原审被告人刘兰英有期徒刑六年,以虐待罪判处原审被告人张丙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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