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华猥亵女童二审获刑5年 案件细节回顾!

【王振华猥亵女童二审获刑5年】2021年5月19日,上海二中院依法对被告人王振华、周燕芬猥亵儿童上诉一案进行了不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王振华猥亵女童二审获刑5年】2021年5月19日,上海二中院依法对被告人王振华、周燕芬猥亵儿童上诉一案进行了不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距离一审判决已经过去近一年时间,曾经引起社会极大关注的新城控股原董事长王振华涉嫌猥亵女童一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审理。

  2020年6月16日、17日,王振华案一审在上海市普陀区法院开庭审理。整个庭审过程历时16小时,普陀法院6月17日当庭对被告人王振华、周燕芬作出判决,以猥亵儿童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振华有期徒刑五年,被告人周燕芬有期徒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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