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黄之锋乱港 背后显见美国身影

  黄之锋提出司法覆核,要求立法会议员参选年龄从二十一岁降低到十八岁,以便明年可参选立法会。他野心很大,口气也很大,说参加选举是准备扫除立法会民主派的老人政治,让他这个美国全力吹捧的“学运领袖”、“街头革命搞手”在立法会一枝独秀,实现立法会前所未有的改变,要将“公投、修宪及自决前途”带入立法会,要做到老人政治未能或者未敢做的事情。听说黄之锋本来声称要读大学,虽然似乎分数不够,为什么突然急转弯,要参加选举?这意味着准备放弃学业。他的学识和阅历完全不足以担任立法会议员,为什么突然要跑出来司法覆核想修改选举条例?

  诸般闹剧只为损港

  这可从黄之锋九月份在乱港元老、反华势力在香港最得力政治代理人带领下,出席美国的人权会议、会见美国“民主领袖”可见一斑。这次会见,目的是想在美国国会做香港形势的报告,为美方提供干预香港的弹药和材料。事实上,这个报告只是全力攻击中国的“一国两制”政策,大力煽动美国人支持“占中”。这应该只是美国一些机构部署向中国施压的一步小棋。

  美国最近的政策加强了对中国的压力,如宣布将派出军舰进入中国领土南沙群岛的岛礁十二海里的范围内,强势试探中国的反应。如果成功了,日本和菲律宾的军舰也有可能利用菲律宾的海军基地,频繁进入中国南沙群岛领海,破坏中国领海,迫使中国在国防安全方面上付出更大的资源,达至阻挠和干扰中国的经济建设,压制中国的经济发展的目的。在香港,相关势力一直试图乱港以削弱中国,因此支持极端政团煽动香港的青年学生,条件成熟下甚至会继续实施第二次“占领”。为了实现这个目标,黄之锋成为最得力的工具。因此外国人抬举这刚成年的“学生运动领袖”、“青年偶像”,邀其访美的时候则面授机宜,通过黄加强对港偏激青少年阶层的控制。要黄参加立法会的选举,树立一个“造反、暴力斗争”,力捧他成为立法会议员,竖立有名有利的典型形象,以供香港青少年学习,应为其中一个“捧黄”策略。搅乱了香港,香港就不可以为中国的金融现代化和管理现代化提供大力支援,也锁死了中国向南面开拓“一带一路”的战略方针。

  假称民主崇洋媚外

  黄之锋刚过十九岁,没有办法当立法会议员,黄就上演一出“司法覆核当议员”的闹剧,背后显然有洋军师和相关政团的政治部署。黄之锋父母是中产阶级,黄本人大概也有美元支持,然而仍让他争取法律援助,用香港的公帑打官司“倒香港米”。无论胜败,都起着挑起政治争议,甚至可能创立成功以地方司法程序改变选举制度的先例。本港已屡现“法官治港”的畸态,什么古灵精怪的判决结果都会出现。因为涉及政制运作和选举的问题,中央政府不能对破坏宪制地位的事件坐视不管,又可能引发新一轮政治风波。

  据本港选举条例,行政长官的参选人必须年满四十周岁,立法会议员的参选人必须年满二十一周岁。其实国际上投票年龄和参选年龄下限不同很常见,如美国公民年满18岁符合居住条件就有选举权,但众议员候选人的年龄则规定年满25岁,参议员候选人的年龄规定年满30岁,美国总统候选人的资格是出生在美国,年满35岁并居住美国14年以上的公民。这充分说明,投票权和被选举权的年龄规定不同,是为了符合社会实际需要,根本不存在什么“公平”问题。

  曲解公平私利作祟

  黄之锋大讲人权,曲解公平定义,自称因为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平等的,因此年龄规定就应该同样,自认为提出司法覆核后,有百分之五十的机会胜诉。结果连民主派的大状汤家骅都回应说,“以人权打官司不是大晒的”,“年龄限制也有一定的依据。比如香港特首的选举年龄限制是年满四十岁,并且在香港连续居住满20年”。黄之锋要赶走“老人政治”,原因是老一代的民主派,仍不敢提出“港独”的主张,怕失掉选票。黄之锋并没有国家观念、民族观念,一味为外国人卖命,够胆公然推动“港独”,也够胆公然煽动暴力。维持外国老板和反华势力的大力支持,才是他关心的事,公众利益于他眼中等如无物。

  黄之锋此举动机恶毒,目的仍是破坏香港的选举制度和繁荣稳定,以符合外国人搞乱香港的战略部署。

  输打赢要惯用伎俩

  如果法官判黄之锋胜诉,绕过人大主导香港政制更改的法定途径,创下地方司法机构更改选举制度的歧途,势危及本港政制稳定和“一国两制”的宪制基础。人大常委会很可能释法澄误,反对派又可以乘机挑拨两地矛盾,利用这个事件鼓吹“港独”。如果法官判黄之锋败诉,黄之锋也可以乘机闹事打“冤情牌”,说香港的法律不公正,剥夺了年轻人的政治权利,一定要上街争取权利,要用选票改变现状等等,鼓励更多年轻人投入反对派,为今后区议会和立法会的两个选举中造势,希图扭转反对派的劣势。

  如果黄之锋真的得以参加立法会的选举,他一定会成为反社会群体新的“青年偶像”,把台湾民进党在议会的手法拉进香港,经常演出暴力政治秀,成为年轻版的“长毛”,早上会议一开始就闹事抢夺曝光率,然后由立法会主席驱赶出场“合法休息”不必开会,不必履行立法会议员的责任。他的主要工作绝非口中声称的市民利益、民主、公义等,只不过忠实于外国人的乱港政策,以民主和公益为名大肆阻政和制造社会撕裂,又可让外国在涉华谈判时增加“香港人权”的筹码,这其实是外国人对华政策的惯技。

  作者为资深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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